辽宁通报非洲猪瘟疫情,科学防控筑牢生猪产业安全防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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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报,该省某地(具体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,如“沈阳市某养殖场”)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,疫情发生后,当地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按照国家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》要求,全面开展疫情处置工作,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,未发现扩散蔓延。

疫情基本情况:及时响应,精准处置

据通报,此次疫情于X月X日在某养殖场被发现,经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,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,该养殖场存栏生猪XX头,发病XX头,死亡XX头,疫情发生后,农业农村部立即派专家组赶赴辽宁,指导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划定疫点、疫区和受威胁区,对疫点内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,对疫区及受威胁区生猪进行全面排查和采样检测,同时对养殖场、周边环境及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,严禁生猪及其产品从疫区调出,禁止生猪调入,有效切断了疫情传播途径。

防控措施:多管齐下,严防扩散

针对此次疫情,辽宁省严格落实“早、快、严、小”的防控原则,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措施:
一是强化监测预警,加密对生猪养殖、屠宰、调运等环节的监测频次,扩大检测范围,确保疫情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二是加强流通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产品行为,在高速公路入口、省际公路检查站设立临时检查点,对过往生猪运输车辆严格查验检疫证明,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。
三是推进生物安全提升,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生物安全设施,落实封闭管理、消毒隔离等措施,降低疫病发生风险,加强对散养户的宣传教育,提高其防疫意识和自主防控能力。
四是保障市场供应,为稳定猪肉市场,当地已启动应急预案,协调周边地区调运生猪及产品,增加市场投放,确保猪肉价格平稳,满足群众消费需求。

科学认知:非洲猪瘟可防可控,不必过度恐慌

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、热性、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,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,但需明确的是,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,不会感染人类,也不会通过猪肉产品传播给人类,消费者只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,充分加热后即可安全食用。

辽宁通报非洲猪瘟疫情,科学防控筑牢生猪产业安全防线

当前,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已形成一套成熟的技术体系和应对机制,通过常态化监测、严格调运监管、强化生物安全等措施,疫情发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,此次辽宁疫情能够迅速处置,正是得益于科学的防控体系和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。

展望:持续发力,守护产业安全

生猪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,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是保障生猪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,下一步,各地将继续压实防控责任,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加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,提升疫病检测和处置能力,同时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,提高规模化、标准化养殖水平,从根本上增强疫病风险抵御能力。

此次辽宁疫情的及时通报和有效处置,再次体现了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的“中国速度”与“中国能力”,只要坚持科学防控、精准施策,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就一定能筑牢生猪产业安全防线,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应,维护人民群众“肉盘子”安全。

辽宁通报非洲猪瘟疫情,科学防控筑牢生猪产业安全防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