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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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,全体市民朋友:

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当前,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病毒变异株不断出现,局部地区疫情时有发生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,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强化个人防护,筑牢第一道防线

全体市民要牢固树立“健康第一”的理念,自觉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。

  1. 科学佩戴口罩:在公共交通工具、商场超市、医院诊所、电梯间等密闭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,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并及时更换。
  2. 保持卫生习惯:养成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公筷制、保持“一米”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,咳嗽、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。
  3. 减少聚集活动:尽量不参加聚餐、聚会等聚集性活动,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密闭场所,如确需举办,需严格控制人数,落实防控措施。

严格人员管理,降低传播风险
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人员出行和流动管理。

  1. 倡导非必要不离市: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市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(乡镇),确需出行的,需提前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)报备,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。
  2. 加强外来人员管控:各单位、社区(村)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人员的管理,严格落实“第一时间报备、第一时间核酸检测、第一时间隔离管控”要求,不漏一人。
  3. 做好健康监测:各单位要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,不得带病上岗。

落实场所防控,阻断传播链条

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守好“小门”防线。

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  1. 强化入口管理:商场超市、酒店宾馆、餐饮服务、交通场站、景区景点、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,必须严格执行“扫码测温、佩戴口罩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”等防控措施,对未按要求佩戴口罩、健康码异常人员,禁止进入。
  2. 加强环境消杀:每日对场所内公共区域、高频接触物体表面(如电梯按钮、门把手、扶手等)进行清洁消毒,保持通风良好,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。
  3. 控制接待规模:旅游景区、电影院、网吧等场所要严格落实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要求,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%,严防人员聚集。

推进疫苗接种,构建免疫屏障

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对减少重症和死亡具有显著效果。

  1. 鼓励应接尽接: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尤其是老年人、儿童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,要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,做到“应接尽接”。
  2. 优化接种服务:各接种点要优化流程、提升服务,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接种服务,确保接种工作有序推进。

做好应急处置,提升应对能力
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,备足防疫物资,确保一旦发生疫情,能够快速响应、高效处置。

  1. 规范处置流程:如出现疑似病例或阳性感染者,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溯源、隔离管控、核酸检测等工作,确保“四早”(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)要求落实到位。
  2. 保障物资供应:要储备充足的口罩、消毒液、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,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和群众需求。

加强宣传引导,凝聚防控合力
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措施,引导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,自觉配合落实防控措施,共同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。

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,人人都是参与者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,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,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!

如有疑问,请咨询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,联系电话:XXX-XXXXXXX。

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3年XX月XX日